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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圆信永丰纯债A (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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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纯债A000629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4-05-30     基金规模:0.08亿份     基金经理: 许燕 林铮 余文龙 
基金全称: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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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2号)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

(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4月15日证监许可〔2014〕415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已于2014年5月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
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
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
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
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品
种,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
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 45
号 4 楼 02 单元之 175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 楼
成立时间:2014 年 1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14 号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持有 51%
的股权;永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投信”)持有 49%的
股权。
电话:(021)60366000 传真:(021)60366001
客服电话:400-607-0088
网址:www.gtsfund.com.cn
联系人:严晓波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
洪文瑾女士,公司董事长,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厦门建发集团财务
部副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长,2012 年 11 月起兼任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朱孟楠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金融学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财金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戴亦一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计统系讲师、副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EMBA 中心副
主任、教授/EMBA 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副院长、教授/博导;福建新华都购物
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云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
讲师、副教授;兼任七匹狼、科华恒盛、游族网络、蒙发利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
事,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股东董事:
胡荣炜先生,公司董事,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
营业部职员、风险管理处业务审查科副科长、风险管理部尽职调查科科长,柯达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影像材料制造乐凯并购项目财务经理,柯达(厦门)
数码影像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柯达中国区制造财务内控总监,厦门磐基大酒店有
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厦门市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晓亮先生,公司董事,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国贸期货上海代表处出
市代表负责人、研发部研究员,兴业证券厦门投资银行总部业务经理,国贸期货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海通期货副总经理,金圆集团
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如玫女士,公司董事,美国德州州立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建弘国际投
资顾问研究员,建弘证券经理,建弘投信基金经理、营销企划部门主管,永丰金
资产管理(亚洲)董事总经理,永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永丰
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
林弘立,公司董事,台湾交通大学海洋运输学系。历任统一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统一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富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台湾地区证券
投资信托暨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第二、三、五、六届理事长;现任永丰证券投资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隆裕先生,公司董事,国立台湾大学电机所硕士。历任永丰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永丰金资本(亚洲)有限公司董事,SPS Asset Management Ltd.
董事,永丰金亚洲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永丰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金融事业处
副总经理。
(二)监事会成员
薛经武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荷兰伊拉斯莫斯大学鹿特丹管理学院研究
所企业管理硕士。历任环球经济社研究员,台湾经济研究院专案特约研究员,欧
洲品质管理基金会专案特约研究员,日商日兴证券台北分公司研究部主管,永丰
金控总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永丰金证券(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代表;现任
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总经理。
陈明雅女士,公司监事,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证。历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财务部总经理。
吴烨女士,公司职工监事、综合管理部总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
江苏联合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
酬福利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发展总部人事经理。
施大洋先生,公司职工监事,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管理专户投资部。历任上海恒银集团投资咨询公司投
资组合经理、高级行业研究员,华宝信托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平安养老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年金投资经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总监。
(三)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晓亮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见上。
吕富强先生,公司督察长,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历任华东地质学院助教,厦
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投资银行部业务主办,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
部业务主办、市场开发部副经理、风险控制部经理,厦门国际信托合规管理部总
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江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安徽分行国
际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东京分行国际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安徽分行个金部总经
理,融通基金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许燕女士,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投资部下设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助理。历任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
司信用分析师,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信用分析师,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部下设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许燕女士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担
任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起担任圆
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起担任圆信永
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起担任圆信永丰强
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起担任圆信永丰兴
瑞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林铮先生,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
部下设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历任厦门国贸集团投资研究员,国贸期货宏观金
融期货研究员,海通期货股指期货分析师,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
部副总监。林铮先生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起任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起任圆信永丰丰润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于 2018
年 8 月 3 日起任圆信永丰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余文龙先生,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博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下设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历任广州中大凯思投资集团投
资部分析师,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债券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经理。余文龙先生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起担任圆信永
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起担任圆信永丰
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起担任圆信永丰
丰润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起担任圆信永丰兴瑞 6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 2018 年 8 月 3 日起担任圆信
永丰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五)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员的姓名和职务
董晓亮先生,公司总经理;洪流先生,首席投资官;王琳女士,交易部总监;
范妍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监;李明阳先生,研究部总监;余文龙先生,固定收益
投资部总监;林铮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
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投资外,
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
务规章等。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
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
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
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
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
内控防线:
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员工积极发挥主观
能动性,在严于自律的前提下,相互监督制衡。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
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
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内控防线。公司在
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
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
3、建立以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
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防线。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建立以董事会下属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合法
合规性实行全面监督的第四道防线。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和基金运作中的
风险进行严格的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平均年龄 33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 874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1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
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上海直销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 楼
电话:021-60366013
传真:021-60366001
厦门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金融中心大厦 21 楼 2102

电话:0592-3016513
传真:0592-3016501
网址:www.gtsfund.com.cn
2、电子直销
1)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2)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之微信交易端口
圆信永丰基金微信公众号:gtsfund4006070088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二)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联系人:赵会军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住所:上海市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0-22 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95587 4008-888-108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
9-B、C
住所: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皇冠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客服电话:4008877780
公司网址:www.cfc108.com
9、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1504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电话:0592-3122731
公司网址:www.xds.com
交易网址:www.dkhs.com.cn
1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路 1033 室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67-6266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1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胡雪勤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1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4008896326
网址:http://www.hfzq.com.cn/
1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http://www.zzwealth.cn
14、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1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王亚丹
客服电话:4008210203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址: www.cnht.com.cn
1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2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坚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2、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2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26、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1116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8、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傅子能
客服电话:4008896312
公司网址: www.qzccbank.com
2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客服电话:4000-188-28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30、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3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3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33、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3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
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 www.buyfunds.cn
3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6、7 楼
电话: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3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37、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 座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400-6262-181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3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39、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 燕斌
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 www.66zichan.com
40、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法定代表人:于龙
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 www.zhixin-inv.com
4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4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4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4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 www.tebon.com.cn
45、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层 3E-2655 室
法定代表人: 林琼
客服电话:400-767-6298
公司网址: www.youyufund.com
4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4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 www.yingmi.cn
4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 www.chtwm.com
49、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址: www.msftec.com
50、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 号长城汇 T2 号写字楼第 27、28 层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 号长城汇 T2 号写字楼第 27 层
法定代表人:谭显荣
客服电话:027-95579
公司网址: www.cjfco.com.cn
51、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 18-2 号 B 座 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 18-2 号 B 座 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客服电话:400-003-5811
公司网址: www.jinjiwo.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张晓阳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张晓阳
四、基金概况
名称: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费、赎回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费率
0100 万≤M<300 万 0.3%
300 万≤M<500 万 0.1%
500 万≤M 每笔交易 1000 元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为 0
注:M 为申购金额,单位为人民币;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0≤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5%
30 天≤N<180 0.1%
N≥180 天 0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0≤N<7 天 1.50%
7 天≤N<365 天 0.1%
N≥365 天 0
注:N 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3、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应当将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财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和基金赎回费率。
二、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
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若投资人选择申购 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计算公式:
1、若投资者赎回 A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2、若投资者赎回 C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 = 赎回份额 × T 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金额 ×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 赎回金额 - 赎回费用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
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
回报。
二、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次级债、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
新股申购或增发。本基金通过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认股权证,在其可
上市交易后 10 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本基金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获得的股票在
其可上市交易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参与同业存单的投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
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在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背景下,通过研判债券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国际化趋势
和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用自上而下的方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在认真研判宏观经济运
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
资产的比例;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类属资产配
置策略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
1、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信用
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资产的合理组合实现稳
定的投资收益。
(1)相对价值策略
相对价值策略包括研究国债与金融债之间的信用利差、交易所与银行间的市
场利差,寻找价值相对低估的投资品种。
(2)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利差投资
策略。
2、期限结构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确定资产组合的久期配置。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情景的分析,分别采用子
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合理配置,
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
的期限债券,随着基金持有债券时间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缩短,到期收益
率将下降,基金从而可获得资本利得收入。
3、个券选择策略
(1)流动性策略
通过对流动性做针对性地分析,考察个券的流动性。
(2)信用分析策略
本基金对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等信用债券进行
信用分析。此分析主要通过三个角度完成:a,独立第三方的外部评级结果;b,
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增信情况;c,基于基本面财务模型的内部评价。基本面财务
模型在信用评价的主要作用在于通过对部分关键的财务指标分析判断发行债券
企业未来出现偿债风险的可能性,从而确定该企业发行债券的信用等级与利率水
平。主要关键的指标包括:NET DEBT/EBITDA、EBIT/I、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经营活动现金流/总负债。其中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主要
分析企业静态的债务水平与结构,其他的指标主要分析企业经营效益对未来偿债
能力的支持能力。
4、债券回购策略
本基金在基础组合的基础上,使用基础组合持有的债券进行回购融入短期资
金滚动操作,投资于收益率高于融资成本的其它获利机会,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
益。
5、中期票据投资策略
遴选收益风险平衡或被市场错误定价的中期票据,兼顾流动性,以持有到期
为主,波段操作结合的方式进行中期票据的投资。
6、流动性管理策略
根据基金申购、赎回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流动性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
变现能力。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该券种的发行主体资质相对较弱,且存在信息透明度
较低等问题,因而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属于高风险高收益品种,未来有可能出
现债券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清偿债务的情况,从而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本基金将从发行主体所处行业的稳定性、未来成长性,以及企业经营、现金
流状况、抵质押及担保增信措施等方面优选信用资质相对较强的高收益债进行投
资。严格执行分散化投资策略,分散行业、发行人和区域集中度,以避免行业或
区域性事件对组合造成的集体冲击。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资产支持证券对应资产池的资产特征,来估计资产违约风险
和提前偿付风险,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
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支付,并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
值。同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的风险,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限制
一、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5)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
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1)、(14)、(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二、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
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九、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本基金在每一年的1月1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发布并执行的一年期定
期存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进行每年更新。
本基金为低预期风险的纯债债券型基金,以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
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
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
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863,498.10 78.00
其中:债券 7,863,498.10 78.0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1,980,201.95 19.64
8 其他资产 237,208.52 2.35
9 合计 10,080,908.57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645,600.00 77.1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645,600.00 77.1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17,898.10 2.2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863,498.10 79.35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18005 国开1701 76,000 7,645,600.00 77.15
2 123006 东财转债 1,890 217,898.10 2.20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通过查阅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开目录“行政处罚决定”及查
阅相关发行主体的公司公告,在基金管理人知悉的范围内,报告期内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根据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963.9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0,798.20
5 应收申购款 91,446.33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37,208.52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3006 东财转债 217,898.10 2.20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
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圆信永丰纯债 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 年 5 月
30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9.20% 0.20% 1.78% 0.01% 7.42% 0.19%
2015年1月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25% 0.18% 2.70% 0.01% 6.55% 0.17%
2016年1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79% 0.14% 1.44% 0.00% 0.35% 0.14%
2017年1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00% 0.06% 1.41% 0.00% 1.59% 0.06%
2018年1月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4.89% 0.14% 1.04% 0.00% 3.85% 0.14%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31.2% 0.15% 8.65% 0.01% 22.55% 0.14%
圆信永丰纯债 C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率③ 准差④
2014

5

30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9.00% 0.20% 1.78% 0.01% 7.22% 0.19%
2015

1

1
日至 2015

12
月 31

8.90% 0.17% 2.70% 0.01% 6.20% 0.16%
2016

1

1
日至 2016

12
月 31

1.11% 0.14% 1.44% 0.00%
-0.33% 0.14%
2017

1

1
日至 2017

12
月 31

2.62% 0.06% 1.41% 0.00% 1.21% 0.06%
2018

1

1
日至 2018

9
月 30

4.64% 0.12% 1.04% 0.00% 3.6% 0.12%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28.88% 0.14% 8.65% 0.01% 20.23% 0.13%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地费、律师费、审计费
等);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
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
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
用”与“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中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
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十三、基金转换”中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
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
投资管理活动,对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更
新,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 年第 2 号)的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信息。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的其他销售机构和基金
审计师事务所信息。
5、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
计)”和“十一、基金的业绩”的信息进行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6、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
人的相应披露事项。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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