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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B (0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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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B000430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3-11-14     基金规模:3.28亿份     基金经理: 李一硕 
基金全称: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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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目录


1、重要提示 ......2
2、基金概况 ......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4
4、财务报告 ......5
5、清算事项说明 ......6
6、备查文件目录 ......8

1、重要提示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15号文准予注册,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4日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9年11月11日。本基金从2019年11月12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04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
A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29 000430

2.2 基金产品说明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
投资目标

值。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
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
投资策略

合久期及类属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的基础上,自
下而上地精选个券,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整体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聚盈A将表现出相对低风险、预期
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聚盈B将表现出相对较高风险、预期收益


相对较高的特征。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15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4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为549,578,829.21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9年11月11日。本基金从2019年11月12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4、财务报告

4.1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 年 11 月 11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19 年 11 月 1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83,723,456.91

结算备付金 6,371,111.11

存出保证金 11,634.47

应收利息 39,693.96

资产总计 190,145,896.45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27,547,070.58

应付管理人报酬 33,341.29

应付托管费 16,670.6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706.48

应付交易费用 4,714.26

应交税费 134.06

其他负债 251,200.00

负债合计 127,868,837.3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6,031,892.44

未分配利润 16,245,166.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277,059.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0,145,896.45

注 1: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11 月 11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000 元,基金份额 51,474,928.26 份,资产净值人
民币 51,474,928.15 元;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024 元,基金份额 10,776,589.96 份,资产净值人民币 10,802,131.00 元。

注 2: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财务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清算事项说明

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自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22日止。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6,371,111.11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1,634.47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39,693.96元,其中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32,983.28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6,693.56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17.12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
5.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27,547,070.58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13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3,341.29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12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6,670.63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12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5,706.48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12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4,714.26元,其中:应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服务费人民币2,58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20日支付;应付上海清算所结算服务费人民币57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20日支付;应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手续费人民币1,564.26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22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134.06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12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51,200.00元,其中:2018年信息披露费人民币100,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21日支付;2019年信息披露费人民币90,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20日支付;上海清算所账户维护费人民币3,2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20日支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维护费人民币3,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20日支付;审计费人民币25,000.00元及律师费人民币30,000.00元,于清算期间无变动。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自 2019 年 11 月 12 日
项目 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益

利息收入(注) 20,600.95

收入小计 20,600.95

二、费用

清算费用 -

费用小计 -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20,600.95

注: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
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和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9年11月11日基金净资产 62,277,059.15

加:自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22日止 20,600.95


清算期间净收益

二、2019年11月22日基金净资产 62,297,660.10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清算结束日2019年11月22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62,297,660.1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由基金财产承担的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进行分配。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6.1.2 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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