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4月9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8年4月9日17:00时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
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2018年4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
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我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发布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现将实施转型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赎回选择期
自《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将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供基金份
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为2018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在赎回
选择期间,丰信A和丰信B的投资者仅可以申请赎回,不可以申请申购。
(1)赎回选择期内的投资比例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的投资比例限制。
(2)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配比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丰信 A 与丰信 B 不超过 7:3 的限制。
(3)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净值
自赎回选择期首日起,丰信 A 不再获取约定收益,丰信 B 不再内含杠杆
机制,两级份额各负盈亏。丰信 A 份额、丰信 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丰信 A 份额、丰信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丰信 A 和丰信 B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
告。
(4)赎回选择期内基金费用的收取
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暂停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赎回选择期间内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丰信 A、丰信 B 的赎回的,
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赎回选择期结束后对投资者未赎回的鹏华丰信 A 和丰信 B
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份额变更登记(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
1、基金份额净值折算
在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丰信 A 和丰
信 B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 1.0000 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
应增加或减少)。
折算方式如下:
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日终,丰信 A、丰信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
为 1.0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信 A、丰信 B 份额的份额数
按照比例相应增减。
丰信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丰信 A 份额的折算比例=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丰信 A 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1.0000
丰信 A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丰信 A 份额的份额数×丰信 A 份
额的折算比例
丰信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丰信 B 份额的折算比例=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丰信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1.0000
丰信 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丰信 B 份额的份额数×丰信 B 份
额的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8 位,小数点第 8 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丰信A、丰信 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丰信 A、丰信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丰信 A、丰信 B 份额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
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的折算对丰信 A、丰信 B 份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后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在基
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持有的丰信 A 份额、丰信 B
份额变更登记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三、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鹏
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并据此编制《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普
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将自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之后生效。
四、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自《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
过3个月开始办理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约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
赎回的开始时间。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最新
的《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转型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
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