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现将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
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18 年 3 月 14 日起,
至 2018 年 4 月 9 日 17:00 止。2018 年 4 月 10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3 月 13 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
参与投票的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丰信 A”)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1,950,182.90 份,占权益登记日丰信 A 基金总份额的
83.41%,参与投票的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丰信
B”)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87,713,981.19 份,占权益登记日丰信 B 基金
总份额的 52.63%。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丰信 A 和丰信 B 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分别占权益登记日丰信 A 和丰信 B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达到法定开会条
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丰信 A 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
代表的丰信 A 基金份额为 11,950,182.90 份,占参与投票的丰信 A 基金份额的 100%;反对
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参与投票的丰信 B 基金份
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丰信 B 基金份额为
87,713,981.19 份,占参与投票的丰信 B 基金份额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上述表决结果分别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丰信 A 和
丰信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丰信 A 和丰信 B 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鹏华
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获得通过,该决议自 2018 年 4 月 10 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
基金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
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
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
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变更基金名称及运作方式
基金名称由“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后终止分级运作,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份额折算等机制,转型后本基金以普
通开放式运作。
(二)变更提前终止条款
本基金管理人自 2018 年 4 月 10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修改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等投资相关条款
对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
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四)变更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对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合同》中收益与分配内容进行了调整。
(五)调整基金的费率
对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赎回费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删除了销售服
务费,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32%
100 万≤ M <500 万 0.4%0.12%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25%
Y≥30 天 0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正式转型前,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供基金份额
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赎回选择期为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5 月 10 日,详细安排请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
五、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29 号)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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