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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C (0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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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C000077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3-05-22     基金规模:0.24亿份     基金经理: 何秀红 
基金全称: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1年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8%
  • 近一月增长率
    0.41%
  • 近一季增长率
    0.88%
  • 近半年增长率
    2.57%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预计开放日(有限制): 05-22~06-09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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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页共38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0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5月22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97,507,023.7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

券A 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074 00007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602,344,264.91份 95,162,758.81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期限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

证券选择策略、短期和中长期的市场环境中的投资策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品

种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

会,实现组合资产的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朱碧艳 张燕

人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55

传真 010-66583158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第3页共38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1





数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工银信用纯债 工银信用纯 工银信用纯 工银信用纯 工银信用纯 工银信用纯

一年定开债券 债一年定开 债一年定开 债一年定开 债一年定开 债一年定开

A 债券C 债券A 债券C 债券A 债券C

本 41,896,911.0 4,697,115.2 25,823,379. 16,011,109. 95,506,800. 66,672,678.

期 0 2 07 82 79 53











本 540,181.62 1,023,076.7 27,215,069. 16,973,900. 139,057,115 99,416,588.

期 2 81 43 .79 05





加 0.0005 0.0115 0.1300 0.1239 0.0904 0.0852























本 1.42% 1.12% 12.11% 11.67% 10.99% 10.42%



第4页共38页



















3.1.

2





数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 0.2864 0.2678 0.2465 0.2330 0.1089 0.1010























期 2,061,309,74 120,643,378 161,525,220 101,206,575 381,113,806 252,801,868

末 8.78 .55 .52 .16 .48 .44













期 1.286 1.268 1.268 1.254 1.131 1.123













第5页共38页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22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A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53% 0.12% 0.68% 0.01% -2.21% 0.11%

过去六个月 -0.54% 0.09% 1.36% 0.01% -1.90% 0.08%

过去一年 1.42% 0.08% 2.70% 0.01% -1.28% 0.07%

过去三年 26.20% 0.09% 10.19% 0.01% 16.01% 0.08%

自基金合同 28.60% 0.09% 12.77% 0.01% 15.83% 0.08%

生效起至今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C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63% 0.13% 0.68% 0.01% -2.31% 0.12%

过去六个月 -0.70% 0.09% 1.36% 0.01% -2.06% 0.08%

过去一年 1.12% 0.08% 2.70% 0.01% -1.58% 0.07%

过去三年 24.68% 0.09% 10.19% 0.01% 14.49% 0.08%

自基金合同 26.80% 0.08% 12.77% 0.01% 14.03% 0.07%

生效起至今

第6页共38页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第7页共38页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22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

中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

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第8页共38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第9页共38页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22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均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

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

前拥有共同基金募集和管理资格、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资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99只公募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第10页共38页

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际原油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 第11页共38页

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逾4600亿元人民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债券研究员;

2009年加入工银瑞

信,现任固定收益部

副总监;2011年

2月10日至今,担

任工银四季收益债券

固定收益 型基金基金经理;

何秀红 部副总监,2013年5月- 10 2011年12月27日

本基金的 22日 至2015年1月19日,

基金经理 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

金基金经理;

2012年11月14日

至今,担任工银信用

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2013年3月

29日至今,担任工

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基

第12页共38页

金基金经理;

2013年5月22日至

今,担任工银信用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基金

基金经理;2013年

6月24日起至今,

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

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

经理;2015年10月

27日起至今,担任

工银丰收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9月

12日起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瑞享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公平交易原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为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平对待基金持有人和其他资产委托人,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不得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以及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其他受托资产。基金经理,指管理公募基金基金经理,如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投资经理,指管理其他受托资产的投资经理,如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专项受托资产。

第13页共38页

3、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

3.1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

3.1.1 在公司股票池的基础上,研究部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

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参考公司《股票池管理办法》,建立股票池,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投资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3.1.2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投资经理投资决策参照《投资授权管理办法》执行,

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

3.1.3 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且各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投资系统权限要严

格分离。

3.1.4对于涉及到关联交易的投资行为,参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3.2在交易执行环节:

3.2.1交易人员、投资交易系统权限的适当分离。在必要的情况下,对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产组合配备专门的交易员,未经授权,其他交易员不得参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项受托资产组合的日常交易,并进行交易系统权限的屏蔽。

3.2.2公平交易执行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交易在不同基

金资产、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公正,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受托资产间的利益公平。

3.2.3公平交易执行方法:

3.2.3.1 交易员必须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执行原则,及时、迅速、准确

地执行。

3.2.3.2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模块”,对于涉及到同一证券品种的交易执行,

系统自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完成。

公平交易模块执行原理如下:

1)同向交易指令:

a) 限价指令:交易员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委托系统,按照各组合委托数量设置委托

比例,按比例具体执行;b) 市价指令:对于市价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首先应该按照“时间优

先”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并在接到后到达指令后按照先到指令剩余数量和新到指令数量采用公平委托系统执行;对于同时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委托模块,按照各基金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例,按比例具体执行;c) 部分限价指令与部分市价指令:对于不同基金经理下达的不同类型的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该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在市场价格未达到限价时,先执行市价指令、后执行限价指令;

第14页共38页

2)反向交易指令

a)交易员不得接受可能导致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对敲的同一证券品种的指令,

并由风险中台在投资系统中设置严禁所有产品在证券交易时对敲。b)根据证监会2011 年修订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相关条款,公司规定同一公募基金、年金、专户、社保组合或前述组合之间不允许同日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c)同一公募基金不允许两日内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d)确因投资组合要求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求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要填写反向交易申请表,并要求相关投资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保留记录备查。e)以上反向交易要求完全按照指数的构成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3.2.4 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涉及

到两个或以上基金或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各基金/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参照《集中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由交易员填写《银行间市场交易审批单》,经相关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审批,并由交易员双人复核后方可执行。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所大宗交易,填写《大宗交易申请表》,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执行。债券一级市场交易,填写《债券投标审批表》及《债券分销审批表》,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执行。其他非集中竞价交易,参考上述审批流程执行。

3.2.5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各基金/投资经理在申购前参照《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工作

流程》,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3.2.6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中央交易室填写《公平交易审

批单》,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执行。

3.2.7公平交易争议处理

在公平交易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出现基金/投资经理对交易员执行公平交易结果不满情况,交易主管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公司主管领导与相关基金/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就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

3.3公平交易的检查和价格监控

3.3.1 法律合规部可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于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并定期向督察长

报告。如发现有疑问的交易情况,就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理由等提出疑问,由基金/投资经理作出合理解释。

3.3.2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于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

第15页共38页

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如发现异常情况的,基金/投资经理应对交易价格的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3.3.3 法律合规部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

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如发现异常应向基金/投资经理提出,相关基金/投资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相关基金/投资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3.4评估和分析

3.4.1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进行专项说明,提交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部应将此说明载入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3.4.2中央交易室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风

险管理部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专项说明,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各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除上述内容外,还应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4.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 第16页共38页

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析。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出现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1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在房地产市场复苏带动下,中国经济出现周期性回升,结合去产能政策效果,上

游商品价格大幅上涨。货币政策前三个季度仍然保持稳健,四季度转向去金融风险和去泡沫,资金利率出现系统回升。

前三个季度,尽管经济出现一些恢复,然而资金面宽松,银行委外快速发展,“买买买”成为市场潮流。然而随着四季度央行货币政策收紧,债券市场脆弱平衡被打破,收益率快速上升。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久期中性偏低,转债维持低配,杠杆保持在中性水平。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2%,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

债券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明年,经济周期性复苏力量将逐渐褪去,主要驱动因素是商品房销量和投资下行,但是整体经济增长速度下行幅度估计也不大。央行在上半年估计维持中性偏紧政策,需要等待房价 第17页共38页

下跌或者经济走弱才有松动可能。经历去年四季度调整,债市的估值有所修复,然而在央行维持中性偏紧政策以及监管从严情况下,机会不大,但是我们判断今年经济周期走弱,未来市场如果出现调整,或是不错的加久期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

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第18页共38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802052_A2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6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19页共38页

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

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汤骏 贺耀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7年3月23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570,552.23 452,500.60

结算备付金 45,415,400.64 23,698,979.58

存出保证金 84,823.32 7,701.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80,670,784.73 426,807,977.78

第20页共38页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080,670,784.73 426,807,977.7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523,875.60 -

应收利息 46,389,670.65 9,453,691.8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187,655,107.17 460,420,851.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3,000,000.00 197,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94,930.19 155,401.84

应付托管费 369,980.04 44,400.52

应付销售服务费 40,920.25 34,210.63

应付交易费用 4,454.28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533,711.48 32,059.4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57,983.60 422,983.60

负债合计 1,005,701,979.84 197,689,056.0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697,507,023.72 208,124,604.41

未分配利润 484,446,103.61 54,607,191.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81,953,127.33 262,731,795.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87,655,107.17 460,420,851.71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22日。

2、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为1,697,507,023.72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人民币1.286元,份额总额为1,602,344,264.91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268元,

份额总额为95,162,758.81份。

第21页共38页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6年1月1日至 2015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6,395,258.21 56,404,502.07

1.利息收入 66,731,402.30 37,727,632.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30,239.44 389,718.37

债券利息收入 65,341,251.84 37,321,505.1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59,911.02 16,409.3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694,214.95 16,322,112.5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694,214.95 16,322,112.5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45,030,767.88 2,354,481.35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408.84 275.36

列)

减:二、费用 24,831,999.87 12,215,531.83

1.管理人报酬 9,680,055.13 2,887,181.60

2.托管费 2,765,730.10 824,909.13

3.销售服务费 451,992.43 649,257.22

4.交易费用 28,933.92 12,817.78

5.利息支出 11,465,153.11 7,446,498.1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1,465,153.11 7,446,498.15

6.其他费用 440,135.18 394,867.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563,258.34 44,188,970.2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563,258.34 44,188,970.24

”号填列)

第22页共38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22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08,124,604.41 54,607,191.27 262,731,795.68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1,563,258.34 1,563,258.34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1,489,382,419.31 428,275,654.00 1,917,658,073.31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41,019,372.07 442,742,491.27 1,983,761,863.34

2.基金赎回款 -51,636,952.76 -14,466,837.27 -66,103,790.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 - -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1,697,507,023.72 484,446,103.61 2,181,953,127.33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562,268,841.71 71,646,833.21 633,915,674.92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44,188,970.24 44,188,970.24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354,144,237.30 -61,228,612.18 -415,372,849.48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第23页共38页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171,592.64 2,125,858.77 14,297,451.41

2.基金赎回款 -366,315,829.94 -63,354,470.95 -429,670,300.8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 - -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208,124,604.41 54,607,191.27 262,731,795.68

(基金净值)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22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朱碧艳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14号文《关于核准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22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6,108,263,944.1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 第24页共38页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税项

7.4.6.1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第25页共38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

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

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第26页共38页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

12月31日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9,680,055.13 2,887,181.60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834,257.78 1,291,257.29

客户维护费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

12月31日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2,765,730.10 824,909.13

的托管费

第27页共38页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 合计

定开债券A 定开债券C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0.00 12,112.31 12,112.31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00 394,137.71 394,137.71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31,206.65 31,206.65

合计 0.00 437,456.67 437,456.6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

定开债券A 定开债券C 合计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 2,261.02 2,261.02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 609,058.44 609,058.44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4,873.42 34,873.42

合计 - 646,192.88 646,192.88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

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

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第28页共38页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名称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9,570,552.23 126,072.47 452,500.60 55,527.65

公司

注:1、本报告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本期)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上年度可比期间报告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上年度可比期间)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上述各关联方及托管人股东承销的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第29页共38页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在银行间市场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1,003,000,000.00元,分别将于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5日、

2017年1月6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

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应收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3,080,670,784.73元,无属于第一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人民币

426,807,977.78元,无属于第一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无由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2015年度:

245,122,326.31元),无由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金额(2015年度: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2015年度:无)。

7.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30页共38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080,670,784.73 96.64

其中:债券 3,080,670,784.73 96.6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4,985,952.87 1.72

7 其他各项资产 51,998,369.57 1.63

8 合计 3,187,655,107.17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入股票明细。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卖出股票明细。

第31页共38页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入卖出股票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275,000.00 2.3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275,000.00 2.30

4 企业债券 1,254,977,784.73 57.5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48,838,000.00 43.49

6 中期票据 657,727,000.00 30.1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地方政府债 168,853,000.00 7.74

10 其他 - -

11 合计 3,080,670,784.73 141.19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01565003 15粤海 1,000,000 102,360,000.00 4.69

MTN001

2 1382243 13粤城建 1,000,000 101,690,000.00 4.66

MTN1

3 130652 15江苏12 1,000,000 99,280,000.00 4.55

4 122431 15闽高速 1,000,000 99,000,000.00 4.54

5 101658047 16海运集装 1,000,000 97,560,000.00 4.47

MTN00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第32页共38页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4,823.3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523,875.6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6,389,670.6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1,998,369.57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第33页共38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级别 户数 基金份额

(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

例 额比例

工银 2,175 736,710.01 1,459,977,053.44 91.12% 142,367,211.47 8.88%

信用

纯债

一年

定开

债券

A

工银 1,796 52,985.95 0.00 0.00% 95,162,758.81 100.00%

信用

纯债

一年

定开

债券

C

合计 3,971 427,475.96 1,459,977,053.44 86.01% 237,529,970.28 13.9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工银信用 640,429.84 0.0400%

纯债一年

定开债券

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工银信用 47,955.97 0.0504%

持有本基金 纯债一年

定开债券

C

合计 688,385.81 0.0406%

第34页共38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开债券A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开债券C

合计 0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开债券A

放式基金 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 0

开债券C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工银信用纯债一 工银信用纯债一

年定开债券A 年定开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5月22日)基金 3,446,261,869.56 2,662,002,074.58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7,422,600.32 80,702,004.0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506,231,063.21 34,788,308.8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1,309,398.62 20,327,554.1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02,344,264.91 95,162,758.81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35页共38页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30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

告》,江明波先生、杜海涛先生、赵紫英女士自2016年1月29日起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玖万元整,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万宏源 2 - - - - -

中金 2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第36页共38页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

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选择程序

a)新增券商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券商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公司投委会根据对券商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我方协议由研究部和战略发展部存档,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

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

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 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

其交易席位。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证

例 成交总额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申万宏源 1,382,632,155.67 100.00%59,761,317,000.00 100.00% - -

中金 - - - - - -

第37页共38页

方正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第38页共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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